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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發生 蔣為文 認為 臺灣文學 不用臺灣語文書寫 大鬧 研討會

最近判決出來了

請看 蔣為文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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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春明態度轉硬:判決本末倒置

 

好吧!! 說起這件事 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

雙方都為了撼衛自己所堅持的文學道路(理)

最後都無法冷靜的 理性的 給予反應

爆出粗口、舉牌抗議(這對我來說 原是一種柔性的抗爭 但演變到最後 似乎是一種 強迫式的要人接受)

 

外界都期待第三方能公平、公正的 將這件事圓滿的落幕

所以 不要再有社論去批判說 蔣為文"接受" 「中國語文」的判決就覺得 蔣為文的本質改變

他只是接受了泛大眾的價值觀與社會觀

要不 異於常人的邏輯 只會累了自己..... (這是生長了30年以來 的人生經驗呀...)

 

不過 臺灣文學 是否用中國語文 或是臺灣語文 皆不通

這塊土地上 多的是 原有的語言 諸如:平埔的語言  高砂的語言  南島的語言....

若說這些語言不是臺灣語文 也說不通

畢竟 人家存在的時間 比 臺灣語文 長 不是嗎?!

更何況 文學論戰的本質意義 到底要以文學本身使用的語言為主體討論的議題??

還是 由這些語言所構成的文學 的內容 本質??

 

無論是那一種 這才是我覺得 臺灣文學真正要討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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